您現(xiàn)在的位置:海峽網(wǎng)>新聞中心>福建頻道>福州新聞
分享

迷你KTV在福州現(xiàn)身 利用碎片化時間兼具多重功能

迷你K房吸引市民嘗鮮。

近日,一種新型迷你KTV悄然現(xiàn)身榕城,成為眾多白領和學生的“新寵”。與傳統(tǒng)KTV相比,迷你KTV利用市民逛街、等待時的碎片化時間,兼具唱歌、錄歌、社交等多重功能,具有鮮明的“互聯(lián)網(wǎng)+”特點。

可錄歌可發(fā)朋友圈

在蘇寧廣場負1樓的出入口處,記者看到4臺迷你K房,外觀類似透明的電話亭,不少顧客正手持話筒戴著耳機沉浸在歌唱中。K房不大,最多可容納三四個人。

記者打開門,只見正中間上下懸掛著2面屏幕,左右兩邊各掛著2副耳機和2個話筒,屏幕上播放著視頻教程。

按照視頻提示,記者通過掃描下方屏幕上的二維碼,關注微信后,開始點歌,使用微信支付端付費后,切換到K歌畫面。唱完一段后,錄制的音樂自動上傳到微信,變成專輯,還能轉(zhuǎn)發(fā)到朋友圈。全程自助,現(xiàn)場沒有一個工作人員。

使用者多是“80后”“90后”

記者看到,進出迷你K房的大多是“80后”“90后”的閨蜜、情侶,甚至還有一對嘗鮮的小學生。“音效比傳統(tǒng)KTV好,而且很方便,很過癮。”一名使用者對記者說。

記者了解到,除了蘇寧廣場,世歐王莊、愛琴海購物廣場、茶亭公園星際迷航動漫城、泰禾廣場、世紀金源購物中心、福州新都會觀影者影院等處也引進了這種迷你KTV,全市共投放21臺,其中,泰禾廣場6臺為最多。

不過,記者注意到,從收費標準看,迷你KTV相比傳統(tǒng)KTV,價格并不“親民”,唱一首歌要收費8元,15分鐘20元,30分鐘38元,60分鐘58元。

或成年輕人K歌主流方式

和“小荷才露尖尖角”的迷你KTV相比,榕城傳統(tǒng)KTV正經(jīng)歷種種經(jīng)營壓力。打開某團購軟件,搜索“KTV”一項,各商家正陷入價格戰(zhàn)的泥沼里,甚至花上三四十元就能在白天場次歡唱6小時。

困境之中,有人尋求突破。

迷你KTV經(jīng)營者之一友唱KTV項目組媒介經(jīng)理羅敏介紹,友唱是一家廈門的公司,有18年的傳統(tǒng)KTV從業(yè)經(jīng)驗。今年9月,友唱開發(fā)的迷你KTV開始在全國推廣,目前已遍及北京、上海、廈門、福州等地。羅敏說,目前福州市場的迷你K房平均一天要接待30場~40場次,大部分K房都達到50場~60場次,比預期的結果更理想。

除了友唱,在福州,還有一家名為“咪噠”的迷你KTV也在搶占市場,競爭十分激烈。

迷你KTV的前景如何?羅敏表示,相比傳統(tǒng)KTV大多出于應酬需要,迷你KTV主打純音樂享受,錄制音效、硬件設施等都更先進。其次,迷你KTV能錄歌、錄專輯,傳到網(wǎng)上還可與其他人PK競技,發(fā)朋友圈,可以滿足現(xiàn)代年輕人表現(xiàn)自我的心理。另外,這些KTV大多設在人流密集的商場,顧客在排隊等位、等人時,可以利用碎片化時間滿足自己的娛樂需求,“我認為,這種模式將成為年輕人K歌的主流方式。”

記者手記

  輕娛樂時代“巧”者勝

有人說,借助“互聯(lián)網(wǎng)+”,輕娛樂時代已經(jīng)來臨。所謂輕娛樂就是基于互聯(lián)網(wǎng)平臺,滿足用戶碎片化時間娛樂需求的自助休閑娛樂方式。

微博,就是碎片化娛樂的最佳案例。利用乘車、候人、排隊等碎片化時間,拿起手機刷刷微博,無論何時開啟、何時結束,都不影響解悶、吸收新知識。迷你KTV也有這種效果,唱一首歌才6分鐘,隨時開始,很快結束,隨時拔腳走人,不占用使用者太多時間。

等待電影開場,餐飲店門口排號等吃飯,等待別人赴約……現(xiàn)代人總有很多碎片化的時間,誰能將它們巧妙利用起來,做出針對性產(chǎn)品,誰就能在輕娛樂時代里占據(jù)一席之地。

責任編輯:林航

最新福州新聞 頻道推薦
進入新聞頻道新聞推薦
“兩新”政策顯成效 彰顯高質(zhì)量發(fā)展新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一周熱點新聞
下載海湃客戶端
關注海峽網(wǎng)微信
?

職業(yè)道德監(jiān)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14 舉報郵箱:service@hxnews.com

本站游戲頻道作品版權歸作者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權,請聯(lián)系我們,本站將在3個工作日內(nèi)刪除。

溫馨提示:抵制不良游戲,拒絕盜版游戲,注意自我保護,謹防受騙上當,適度游戲益腦,沉迷游戲傷身,合理安排時間,享受健康生活。

CopyRight ?2016 海峽網(wǎng)(福建日報主管主辦) 版權所有 閩ICP備15008128號-2 閩互聯(lián)網(wǎng)新聞信息服務備案編號:20070802號

福建日報報業(yè)集團擁有海峽都市報(海峽網(wǎng))采編人員所創(chuàng)作作品之版權,未經(jīng)報業(yè)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zhuǎn)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版權說明| 海峽網(wǎng)全媒體廣告價| 聯(lián)系我們| 法律顧問| 舉報投訴| 海峽網(wǎng)跟帖評論自律管理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