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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圍擋“暴瘦”50萬㎡ 交通狀況好轉

倉山區(qū)金祥路至花溪中路東側圍擋施工為市民讓出雙向單車道通行,大大方便市民出行。

福州新聞網1月21日訊(福州晚報記者 趙錚艷 通訊員 許流欽/文記者 陳建國/攝)去年9月1日起,針對城區(qū)路面過度圍擋問題,福州市 “馬上就辦、 真抓實干”,開展城區(qū)路面施工圍擋集中專項整治。整治后,較以往有何改善?是否有長效管理舉措?連日來,記者實地走訪現(xiàn)場,并采訪了市城管委城區(qū)路面施工圍擋專項整治辦。

據悉,福州擬出臺道路挖掘占道及施工圍擋管理辦法,對破路圍擋審批和批后監(jiān)管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圍擋大瘦身】

4個多月

縮小近50萬平方米

在為期3個月的專項整治期間,市城管委牽頭對城區(qū)路面施工圍擋進行整治。累計整治城區(qū)路面圍擋項目103個,其中拆除圍擋48個、縮小圍擋19個,拆除圍擋面積約25.25萬平方米。

此后,有關部門繼續(xù)對城區(qū)路面施工圍擋進行動態(tài)整治。截至前日,完成整改項目119個,其中拆除圍擋72個、縮小圍擋19個,縮小圍擋面積49.5745萬平方米。目前,城區(qū)路面圍擋總面積已縮減至37.4781萬平方米,其中地鐵2號線施工圍擋19個,圍擋總面積約29.27萬平方米。

“通過路面施工圍擋的持續(xù)整治,市區(qū)路面交通狀況好轉,堵車現(xiàn)象得到緩解,方便市民出行。”圍擋專項整治辦有關人士告訴記者。

【為何瘦得快】

記者實地探訪

圍擋能少則少能撤則撤

經過一段時間整治,施工單位圍擋是否更加慎重,更多考慮行人和車輛的通行呢?近日,記者進行了實地走訪。

19日,記者來到地鐵2號線橘園洲站至洪灣站區(qū)間。地鐵施工圍擋占用金祥路南側兩條車道,留出北側半幅路面雙向單車道通行,機動車道旁還建有一處鋼便橋供行人和非機動車通行?,F(xiàn)場交通有序,公交車也能正常通行。

現(xiàn)場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為了減少對路面交通的影響,該地鐵區(qū)間分南北側兩期施工,路面半幅圍擋,防止一下子施工將路面全占去。同時,考慮到單車道通行會造成行人、非機動車、機動車混行,存在安全隱患,相關部門建設了這處鋼便橋,以實現(xiàn)“行人、機動車”分流。

據了解,該項目南側施工將在3月底前完工,拆除圍擋,恢復路面,并給行人和車輛留下通行空間,然后開始第二階段北側的圍擋施工。

19日,記者還來到光明港景觀改造工程連江中路東側段。該段圍擋長約50米,寬度超出人行道范圍不到1米,基本不影響路面車輛通行。

“由于連江中路東側北向還不具備施工條件, 我們能少圍擋盡量少圍擋, 實行分段施工。” 現(xiàn)場施工負責人告訴記者, 他們從15日開始東側南向施工,為了盡快完工,人手從原計劃7個增加到 10多個,只用5天就提前完成了改造任務。緊接著清理人行道,連夜鋪上瀝青,20日將圍擋撤除。

為了盡快還路于民, 福州一些工程力爭提前完工。如, 西三環(huán)大修工程(洪灣路—灣邊大橋)總長8公里,圍擋面積33.24萬平方米, 上月 10日全線竣工,拆除了圍擋,比計劃提前半個月。

市區(qū)從嚴審批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

昨日記者從市城管委了解到, 為控制市區(qū)范圍內的道路占用挖掘總量,規(guī)范占用挖掘行為,防止同一路段反復開挖,市區(qū)制定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審批工作制度。申請占用挖掘城市道路項目應提前做好規(guī)劃, 并報市政管理部門列入年度施工計劃, 經市政府同意后作為當年度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審批依據。“新建、 擴建、 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5年內,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3年內,以及無年度施工計劃的占用挖掘事項不予審批。” 市城管委有關人士表示, 因民生需求和省市重點工程等特殊情況需要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 必須按照相關規(guī)定, 報市政府同意后組織實施。

此外, 因防汛救災或燃氣、 自來水、 電力、通信等應急搶險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 施工單位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如搶修涉及橋梁等結構安全的, 還須通知市政管理部門現(xiàn)場踏勘并采取可靠安全保護措施后方可施工。

嚴格落實 “一日一查”

加強破路項目批后監(jiān)管

市城管委市政管理處將嚴格落實 “一日一查” 制度,加強破路項目批后監(jiān)管, 確保施工文明。檢查主要內容包括: 施工現(xiàn)場是否規(guī)范圍擋并設置交通安全設施;渣土是否及時清運或遮蓋,施工材料是否堆放整齊;工地廢水的排放是否規(guī)范等。

除了正常批后監(jiān)管,在暴雨、臺風和重大政治經濟活動期間,市政部門采用微信、 短信、 電話等方式,提前通知對方加強施工現(xiàn)場安全文明管理, 尤其在惡劣天氣期間做好圍擋加固、 溝槽回填等安全防護工作, 確保車輛、 行人安全通行。其間, 還會增加巡查頻率,逐一檢查, 督促整改到位。

在日常檢查中發(fā)現(xiàn)施工現(xiàn)場安全文明管理較差、占道施工點周邊便道存在病害的,市政部門將現(xiàn)場拍攝的照片通過微信發(fā)給對方負責人,讓他及時了解現(xiàn)場施工情況并督促整改, 達到共同管理的目的。

【如何繼續(xù)瘦】

占道挖掘施工圍擋

今后將有規(guī)可依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市城管委已擬定《福州市道路挖掘占道及施工圍擋管理辦法》(送審稿),將上報市政府審批通過后實施。

根據該送審辦法, 由市政府牽頭建立挖掘占道、圍擋管理工作聯(lián)席會議機制,成員單位由市城管委、市建委、市規(guī)劃局、市公安交管部門和各區(qū)建設局,以及各工程建設單位的行政主管部門組成。市城管委負責編制城市挖掘占道施工三年計劃和年、季度、月份任務計劃,經聯(lián)席會議審核通過,報市政府審定后執(zhí)行。

對于市民關心的施工誤挖斷管道問題,辦法提出,挖掘占道施工應實行建設單位負責制,在挖掘占道施工前應當查明被挖掘道路的地下管線情況,組織管線產權或者管理單位向施工單位進行現(xiàn)場及技術資料的交底。

據悉,挖掘占道、圍擋管理將按照“誰設置、誰管理”“誰審批、誰監(jiān)管”的原則進行管理。對屢次違法挖掘占道施工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將建立“黑名單”制度,限制其一定期限內不得進行挖掘占道施工,并追究建設單位的管理責任。

同時,加強聯(lián)合檢查。由市城管委牽頭,每月組織各成員單位不定期、有針對性地對各作業(yè)工地進行抽查和督查,形成定期通報制度,每月對抽查、督查發(fā)現(xiàn)的問題及時通報有關單位并抄報市政府。對監(jiān)管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未經審批隨意圍擋施工,施工不按規(guī)定圍擋,不按審批位置、范圍、施工期限施工等“未批先圍”“圍而不建”“多圍多占”問題,將依法從重處罰。對違規(guī)的施工單位,由市建委納入施工企業(yè)建設信用考評范疇進行扣分;情節(jié)嚴重或逾期未整改的,由效能部門追究相關單位、人員責任。

責任編輯:楊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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