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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莉姐姐”來幫忙 家務事不難斷

福州多措并舉推進家庭教育指導

“謝謝你們,讓阿力(化名)不但能主動承擔撫養(yǎng)孩子的30萬元經濟義務,還經常來探視、陪伴孩子。”近日,“茉莉姐姐”家庭教育指導及家事輔導調解中心指導師和福州中院法官在回訪一起案件時,當事人阿美(化名)感激地說道。

原來,阿力與阿美通過朋友介紹認識后結婚,雙方婚后住在岳父母家中。因生活習慣差異雙方時有爭吵,最終夫妻感情破裂。之后雙方分居三年,分居期間阿力拒絕探望隨阿美共同生活的幼子。由于缺失父親的陪伴和關愛,孩子的心理、生活受到嚴重影響。

福州中院受理該起離婚案件后,法官意識到,僅靠一紙判決,無法實現(xiàn)孩子權益的現(xiàn)實保護,遂發(fā)出家庭教育指導令,委托“茉莉姐姐”家庭教育指導及家事輔導調解中心進行指導。

“茉莉姐姐”家庭教育指導及家事輔導調解中心是去年7月,在福州中院、市婦聯(lián)、市司法局等部門指導下成立的,是第三方服務團隊協(xié)助運行,經驗豐富的心理咨詢師、家庭教育指導師和律師在此組成服務團隊,開展家事案件輔導、觀察、調解以及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導工作。

指導師通過換位思考和共情感知去化解當事人雙方的恩怨,心平氣和談論孩子的撫養(yǎng)和教育問題。經過幾輪指導后,雙方的矛盾明顯緩解。法官和指導師密切配合,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動員阿力承擔起父親的責任,讓孩子享受到父愛,并妥善處理好孩子的撫養(yǎng)問題和離婚事宜。

這樣卓有成效的案例并不是個例,在福州中院和市婦聯(lián)積極牽頭、指導下,“茉莉姐姐”家庭教育指導及家事輔導調解中心在多方力量參與下,家庭教育指導水平不斷提升。

“中心集家庭教育指導、家事輔導、家事調解、未成年人幫教、心理干預、法律咨詢、普法宣傳為一體,是貫徹《家庭教育促進法》,提升家庭教育能力的專業(yè)平臺。”福州中院相關工作人員表示,自中心設立以來,已經為60個案件的100余名當事人在訴訟中提供了家庭教育指導和心理干預,當事人的對立情緒得到一定緩解。

此外,中心還依托家事解紛平臺,聘請家庭調解員、家事觀察員、心理疏導員等第三方專業(yè)人員參與重大疑難家事案件或者涉未成年人案件的調解、矛盾化解等。記者了解到,目前已有部分案件經指導后以和解或撤訴的方式結案,或是在法院作出裁判后積極主動履行義務。

據(jù)了解,《家庭教育促進法》實施一年多以來,如何有效推進家庭教育指導,讓司法有柔性,有溫情,是福州中院一年以來堅持探索的話題。近日,在福州中院舉行的一場別開生面的經驗交流會上,福州中院審判委員會和市婦聯(lián)相關負責人,以及福州市兩級法院、兩級婦聯(lián)、社工代表圍繞“茉莉姐姐”家庭教育指導暨家事輔導調解工作,交流分享經驗心得。“我們的目的就是探索推進家庭教育指導工作在全市兩級法院規(guī)范化、常態(tài)化、社會化。”福州中院少年庭相關工作人員說。

以“茉莉姐姐”家庭教育指導及家事輔導調解中心為基礎,福州中院在婦聯(lián)、第三方社工組織協(xié)作配合下,探索構建社會各方力量廣泛參與工作機制,推進工作機制向規(guī)范化、精細化發(fā)展。“我們在開展家庭教育指導的同時,綜合采用心理干預、經濟救助、法律援助、生活安置、復學就業(yè)等保護救助措施,盡最大努力關愛、保護未成年人。”上述工作人員稱,同時,法院和社工組織形成會商研討機制,遇到疑難、棘手的案件,由法官和家庭指導師共同商議,形成“法官+家庭指導師”共同參與的幫扶模式。

“下一階段,我們將以‘茉莉姐姐’家庭教育指導及家事輔導調解中心為陣地,積極推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融入家事、少年審判工作機制改革,進一步加強與婦聯(lián)等部門深度協(xié)作,共同構建起司法參與,家庭、社會協(xié)同保護的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大格局。”福州中院相關負責人說。(記者 胡一晟)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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